国产成人精品免费视,91天堂嫩模在线播放,国产免费小视频在线观看,久久免费公开视频,国产成人精品免费视频网页大全,日韩不卡在线视频,视频一区二区精品的福利

每日經濟新聞
頭條

每經網首頁 > 頭條 > 正文

誰的成都路橋

每日經濟新聞 2017-02-07 00:34:05

2017年春節(jié)前夕,一紙法院發(fā)來的《民事裁定書》,將成都路橋歷時一年多的紛爭推至臺前。從“股權之爭”到“控制權之爭”,再到眼下的“表決權之爭”,局面變得撲朔迷離?!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叨喾讲稍L,試圖向投資者還原成都路橋股東間的恩怨糾葛,以為資本市場鏡鑒。

Graywatermark.thumb_head

  與資本市場甜蜜相擁的A股上市公司已突破3000家,一朝上市,創(chuàng)始、管理團隊往往身價暴增,這便是資本市場的魅力。而在享受財富盛宴時,他們也需要遵守資本市場的游戲規(guī)則——作為一家公眾公司,公開、透明、合規(guī)應是準則和底線,維護所有股東權益、為投資者創(chuàng)造價值應是其義不容辭的責任。

同時,外部投資者與內部董事會之間的纏斗也在A股頻頻上演。由于雙方對“游戲規(guī)則”的認知偏差,當被冠以“野蠻人”標簽的投資者走向公眾公司時,往往豪擲數(shù)十億卻在信披中百密一疏,成為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防守“利器”。

20172017年的春節(jié)前夕年的春節(jié)前夕,,一紙法院發(fā)來《民事裁定書》,成都路橋歷時一年多的紛爭被推至臺前。從“股權之爭”到“控制權之爭”,再到眼下的“表決權之爭”,雙方角力走勢變得撲朔迷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方采訪,試圖給投資者還原成都路橋股東間的恩怨糾葛,給資本市場以鏡鑒之效。

現(xiàn)場直擊

成都路橋股東跨年上演權利之爭 一封裁定書讓攻防再添變數(shù)

上市公司提示重大風險:或影響公司生產經營、籌融資及合同的實施,已申請復議

每經記者 謝振宇 吳林靜 丁舟洋每經編輯 文多

1月26日,2017年春節(jié)大假的前一天,成都路橋(002628,SZ)總部所在的成都市武科東四路上車少人稀,成都路橋選在這天下午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股東身份進入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3名獨立董事悉數(shù)缺席。“他們都請假了。”成都路橋董事、董秘郭皓解釋說,“這個事情不需要獨董發(fā)表意見。”股東大會審議的是為子公司提供60億元擔保和修改《公司章程》增加職工董事的議案。其中擔保議案曾引發(fā)市場強烈關注,但這次現(xiàn)場沒有再現(xiàn)往日的激烈質問場面,第一大股東李勤甚至未到場。

股東大會的寧靜,只是又一場暴風雨前的寧靜。2月3日開市前夕,成都路橋公告稱1月26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和《民事起訴狀》。這是股東大會前李勤作為原告訴諸法律,尋求股東權利的保全裁定。另據春節(jié)長假后公司2月4日發(fā)布公告顯示,上述兩項議案的決議結果均為“通過”。

這封裁定書就像按下了“暫停鍵”:成都路橋2016年兩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被暫緩,2017年最新形成的決議也可能受影響。成都路橋還作出重大風險提示公告,公司生產經營、對外籌融資、與第三方的合同的實施都可能存在不確定性。

風起于青萍之末,這紙《民事裁定書》或將讓李勤與成都路橋的攻防之路徒增變數(shù)。

●巨額擔保之爭

自從四川地產商李勤舉牌成為成都路橋第一大股東以來,成都路橋的股東大會再難平靜???017年的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卻是“靜靜地開,靜靜地結束”,即便審議的是讓市場一度議論紛紛的擔保議案。

鑒于成都路橋曾有謝絕非股東人士入場的先例,為順利進入股東大會,《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股權登記日買入100股,1月26日以股東身份出席?,F(xiàn)場,記者注意到大股東李勤并沒出現(xiàn)。當天一大早,成都路橋還突然宣布停牌,稱有重大事項待核實。

股東大會審議了兩項議案,其中一則是成都路橋擬為全資子公司四川宜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簡稱宜威高速)的對外融資提供擔保,額度不超過60億元。截至目前,宜威高速一直沒有開展實際業(yè)務。

60億元對于成都路橋可謂“傾盡家產”。截至2016年9月30日,成都路橋總資產56.4億元;按2017年2月6日收盤價8.53元/股,成都路橋總市值約62.9億元。

春節(jié)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輾轉找到李勤,在不斷追問下,此前一直對媒體三緘其口的李勤終于開口。他告訴記者,這次股東大會他沒去現(xiàn)場投票,但通過網絡對上述擔保方案投了反對票。“擔保60億,而且是連帶責任,一旦宜威高速經營不善還不起錢,上市公司有退市的可能,那時候損失的是我們每位股東。”

但這次和去年的臨時股東大會一樣,李勤投出的反對票并不被計入表決結果。從2015年起,李勤斥資近12億元持有成都路橋20.06%股份。但因其在增持過程中未按法規(guī)及時披露財務顧問的核查意見書、未在觸碰舉牌線時及時停止購買公司股票,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jiān)管局(以下簡稱“四川證監(jiān)局”)對其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深交所對其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成都路橋也限制了李勤的表決權。雖然無法行使表決權,但李勤認為此次審議的巨額擔保議案風險頗大,他為此打了個比方,“比如說以前我有這個手機,你限制我打電話的權力、不讓我加入微信群,但這個手機總還是我的?,F(xiàn)在要把我的手機強行拿去擔保,就有可能手機都不是我的了。”

股東大會上,當記者以股東身份將巨額擔保的風險問題拋給上市公司時,郭皓回復道,“很多人認為這是要掏空上市公司,我認為是不成立的。”同時,他一再強調,宜威高速項目的主要風險是提供擔保以后,也有可能錢貸不下來,或是金融機構不認可這個項目,而現(xiàn)在公司已經和多家金融機構接洽,對貸款比較有信心。

因還本付息的壓力,有股東擔心宜威高速即使順利開工后,是否仍存在經營不善、難以回本的風險?郭皓在股東大會上的回應顯得頗有信心,總投資82億元的宜威高速項目,成都路橋自己做施工,有施工利潤;而且成本可控,還有政府補貼和稅收返還;加上車流量的保證,公司認為不會出現(xiàn)經營不善的風險。

2月4日披露的股東大會決議公告顯示,擔保議案和修改《公司章程》議案均有2.23億股投下贊成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90%。決議公告中特別提示:“李勤通過網絡參與了本次股東大會投票,其所持公司股份未計入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

●資質下沉之惑

而近日法院送達的“裁定書”,則讓2017年第一次股東大會的決議可能產生反轉。

據法院“裁定書”,成都路橋2016年兩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被暫緩執(zhí)行;未經法院許可不得再召開股東大會。同時,法院也一并凍結了李勤所持成都路橋股份。

被暫緩的兩次股東大會決議中,包括2016年12月27日,成都路橋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三項議案。其中一項即轉讓上市公司施工資產并變更施工資質的議案。按成都路橋的規(guī)劃,施工資質將全部劃轉到全資子公司,上市公司不再保留施工資質,主營業(yè)務以投資管理為主。

“建筑行業(yè)擺明了是資質第一,資質也是成都路橋的核心競爭力之一,如果資質下沉,違背了橋梁施工單位的正常思維。”提到去年年底那場審議變更資質議案的股東大會,李勤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資質下沉給子公司,如果再引進戰(zhàn)略投資人,資質都可能剝離給別人了”。

彼時的股東大會上,郭皓回應,成都路橋這兩年一直在推進“重塑分子公司職能”的目標,公司擁有一套完備的管理制度,子公司屬于母公司的管控系統(tǒng)之內,適用于同一套管理制度、信披制度,保證股東知情權。

李勤說,他給三項議案全部投了反對票,和近一年的情況一樣,他的表決毫無懸念地未被計入。最后這三項議案經股東大會決議,均為通過。

對上述的股東疑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當面詢問成都路橋董事長周維剛,周維剛表示:“請與董秘聯(lián)系。”2017年2月4日,記者將采訪函發(fā)至成都路橋,并撥打董秘、證代手機,但截至發(fā)稿時未獲回復。

●收“裁定書”后前路未知

上市公司此時收到法院的裁定書還意味著什么?

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分析,法院作出暫緩裁定,“相當于上述股東大會決議還沒有生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對大股東的約束力也待定。沒有《公司章程》這個工具,公司從法律層面來說不能限制股東的權利。收到《法院裁定書》后召開股東大會形成新的決議,其效力也有待確認。”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路橋1月26日的股東大會卻如期召開,公司稱已征得法院同意,但被要求“保障李勤參加會議、發(fā)表意見的權利并將其表決結果如實記錄;對決議的效力,以法院的生效判決為依據”。

2月3日晚,成都路橋發(fā)布最新的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時提示:“如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認定李勤在本次股東大會上的表決結果有效,則本次股東大會的結果將需要按照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結論做相應調整。”

由于裁定書限制召開股東大會,上市公司稱“正常生產經營、對外籌融資等相關活動”將受到影響。裁定書還涉及此前生效的決議,成都路橋表示:“不排除導致公司與第三方簽署的相關協(xié)議/合同被終止、被撤銷或不能繼續(xù)履行,潛在和正在進行的交易不得實施,公司可能因此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對此,成都路橋作出重大風險提示:“本次訴訟以及法院的保全裁定可能導致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成都路橋公告稱,已向法院遞交了《復議申請書》,請求法院依法撤銷《民事裁定書》所作的行為保全裁定,并積極準備應訴。

“走法律程序,行為保全只是第一步,下一步應該是李勤向法院爭取表決權,一旦進入訴訟,就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一切才剛剛開始。”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薛洪增分析說。

臺前幕后

成都路橋股權大戰(zhàn)焦點:董事會能否限制第一大股東表決權

每經記者 謝振宇 丁舟洋 吳林靜 每經編輯 文多

2017年新春伊始,隨著一紙法院裁定書的到來,一場歷時一年多的股權之爭再次回到公眾視野。爭端兩邊分別是民營路橋類施工單位成都路橋(002628,SZ),以及斥資近12億元一步步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的四川地產商李勤。

據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法院下達的《民事裁定書》,暫緩成都路橋執(zhí)行去年臨時股東大會的決議;若要執(zhí)行須經法院許可。

“相當于我正受傷害了,而且對方還在傷害我,我先請法院制止他別再傷害我了。”對自己向法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的原因,李勤說:“至于他傷害得對不對,那等法院來定。”

2016年3月,正當大家以為新晉大股東李勤與成都路橋管理層即將就控制權上演一場“宮斗大戲”時,成都路橋董事會在股東大會召開前突放“大招”,宣告李勤所持股票的表決權無效。雙方矛盾的焦點,似由從前的股權、控制權之爭演變?yōu)檠巯碌谋頉Q權之爭。那么,董事會能限制股東的投票表決權嗎?外界對此的爭議也從未停止。

實控人被查,“闖入者”來臨

2015年2月,成都路橋公告稱,公司實控人、董事長鄭渝力因涉嫌行賄,被檢察機關批準采取強制措施。2016年底的法院宣判,坐實了鄭渝力在成都路橋履職期間的單位行賄罪,鄭渝力獲刑三年半。成都路橋作為被告單位被判處800萬元罰金。

2015年8月,四川一家民營房地產公司中迪禾邦的董事長李勤開始以個人身份,在二級市場上連續(xù)買入成都路橋股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在李勤增持到成都路橋股份3%左右時,成都路橋欲修改《公司章程》,規(guī)定股東要連續(xù)持有12個月,才有提案權。這也被外界視為成都路橋對“闖入者”李勤豎起的“第一道防火墻”。據一位接近李勤的知情人士透露,上市公司的防守,加上李勤與成都路橋的合作談判未獲實質性進展,雙方隨后走向了股權與控制權之爭。到2015年12月底,李勤增持成都路橋的股權占比達到5%,構成舉牌。

對于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李勤在股東大會上投了反對票。2015年11月,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最終未能得到股東大會通過。成都路橋的第一輪阻擊未果。

“玩轉”規(guī)則,董事會防守大股東

到2016年2月底,李勤終于超過了原第一大股東鄭渝力的持股數(shù),成為上市公司的新晉第一大股東。彼時,成都路橋董事會又一次把《修改的議案》搬上股東大會。不難看出,這一次的公司章程修改,也極可能意在防守“闖入者”。比如新章程規(guī)定,若購買股權不符合披露程序的,則公司董事會有權拒絕其行使除領取股利以外的其他股東權利。

同時,這也是成都路橋董事會換屆選舉的關鍵時刻。2016年3月初,成都路橋“新老兩派”大股東均向股東大會提案,提議自己的人馬入局董事會。但李勤的董事成員提案,因提交時間滯后和材料形式、內容上的不完備,成為被董事會攔截不上股東大會的理由。

2016年3月11日,這場涉及董事會換屆選舉和《公司章程》修訂的成都路橋股東大會召開。原本火藥味十足的大會,卻在召開前的一個半小時,由成都路橋先發(fā)制人,由現(xiàn)任董事長周維剛主持董事會會議,“掐點”取消了李勤的股東表決權。

董事會對李勤的認定是“違法股東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股東大會上不得行使表決權”。董事會列出的“違法”依據是,李勤未按照《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及時披露財務顧問的核查意見書、未在觸碰舉牌線時及時停止購買公司股票,而且未向公司提供改正證明材料。

股東大會在第一大股東表決權無效的情況下,通過了董事會的換屆選舉和《公司章程》的修改議案。公司新任董事會成員均為成都路橋的“舊部”。

成都路橋董事會的行為,引起了深交所關注,要求成都路橋“認真自查”:董事會認定李勤所持投票不得行使表決權的議案是否逾越了職權、決議是否合法合規(guī)。

成都路橋的回復中,強調了李勤在收購公司股份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guī)情形,四川證監(jiān)局對李勤出具了“警示函”和“責令改正”兩項監(jiān)管措施。按照證券監(jiān)管的相關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成都路橋表示:“董事會作為股東大會召集人,為保證會議所作決議合法有效,有責任對出席會議人員資格、股東所持股份在股東大會上是否可以行使表決權進行判斷。”

此后,李勤的信批問題也受到深交所關注,并受到通報批評的處分。

董事會越不越權?尚存爭議

農歷雞年春節(jié)前夕的成都路橋股東大會前,李勤一口氣向董事會提交了罷免現(xiàn)任董事會所有董事監(jiān)事職務、要求成都路橋全文披露關于單位行賄罪的《刑事裁決書》、要求上市公司向鄭渝力索賠等十余項議案。為何李勤會提出上述議案?春節(jié)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輾轉找到李勤,他解釋稱:“成都路橋現(xiàn)任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多為鄭渝力單位行賄發(fā)生期間的董監(jiān)高,至少其未盡到勤勉監(jiān)督義務,另一方面單位行賄罪本來就是一個系統(tǒng)性的犯罪過程。”

李勤這些提案,無疑又被董事會卡在股東大會外。而深交所也再一次要求闡明該做法的合法合規(guī)性。成都路橋的回復顯示,按照《公司章程》李勤已構成惡意違法收購,董事會有權拒絕李勤行使除領取股利以外的其他股東權利。

那么,李勤為何會在舉牌過程中出現(xiàn)違規(guī)問題?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李勤坦言:“我初涉資本市場,不熟悉規(guī)則,確實存在信披違規(guī)的事實。”但他還稱:“我是用個人自有自籌資金買的成都路橋股票,既沒做杠桿融資,更沒有急于套現(xiàn)。我是真的看好這個行業(yè)的發(fā)展,我在舉牌中的錯誤根本沒有嚴重到要取消我表決權的地步。”

至于成都路橋董事會到底越不越權?記者采訪了多位熟悉證券市場的律師。

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薛洪增分析稱,股東行使表決權、提案權等權利,是建立在其持有股份合法的基礎之上,董事會有權拒絕任何有瑕疵的股份行使股東權利。

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則認為,如股東在收購或舉牌過程中,出現(xiàn)了包括信息披露不及時等違規(guī)行為,證監(jiān)會、交易所等監(jiān)管層可限制股東權利,在法律層面上,公司無權限制股東權利。

記者就這一系列問題詢問深交所、四川證監(jiān)局,但截至發(fā)稿時,未獲回復。

而就董事會決議效力的爭議、李勤在四川證監(jiān)局的責令下改正后其表決權能否恢復等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于2月4日向成都路橋方面發(fā)去采訪提綱,并多次向公司董秘及證代致電、發(fā)信息,但截至記者發(fā)稿時尚未收到上市公司回復。

記者觀察

如果外部資本都不敢舉牌收購了,那才是資本市場損失

每經記者 丁舟洋 每經編輯 羅偉

過去的幾年,中國資本市場的舉牌風起云涌。

據同花順統(tǒng)計,2014年至2016年11月底,A股共127家上市公司被舉牌256次。其中2014年僅3次,2015年156次,2016年97次。

從萬科、康達爾、*ST新梅,到眼下的成都路橋,一個焦點問題擺在監(jiān)管層面前:當舉牌者收購公司股票出現(xiàn)信披不及時等違規(guī)問題時,應該受到怎樣的處罰?

有法律人士認為,舉牌收購上市公司的金主們必須一絲不茍地嚴格遵照資本市場的法律和上市公司的內部規(guī)章制度,必須保證程序上的絕對正義。若在舉牌過程出現(xiàn)信披違規(guī),需嚴懲——董事會有權限制信披違規(guī)股東的權利,比如“封印”違規(guī)股東的表決權、提案權。即便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也只能在規(guī)則面前束手無策。一切后果自負!誰讓你不守規(guī)矩呢?這就是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也有學者專家認為對信披違規(guī)應該“輕輕拍”。

從事法經濟學研究的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博士張巍,曾撰文指出“店大莫欺客,董事會不許剝奪股東表決權”,信披違規(guī)的舉牌對象實在無需也不能嚴懲。

先來看一組張巍進行的比較研究:擁有兩百年以上股市發(fā)展史的美國,是如何處罰信披違規(guī)者的?翻閱種種案例,美國證監(jiān)會、美國法院對信披違規(guī)的處罰簡而言之四個字,從輕發(fā)落。

比如2009年,中概股公司Exceed的首席執(zhí)行官取得了公司20%的股份,直到2011年5月才提交披露信息,整整延遲了500天。此后他又出現(xiàn)了信披問題,但2015年素以嚴謹著稱的美國證監(jiān)會只對他罰款3萬美元。

美國法院也嚴不到哪去,通常只要求違規(guī)者補正披露、停止違規(guī)即可。

這究竟是為什么?

不錯,信息披露和市場的透明性可謂證券法的靈魂。然而這種披露和透明的要求是為了保護公司的公眾投資者。而且更重要的是,舉牌者的來臨對上市公司、特別是對中小投資者而言,并不一定有害。他們能對公司內部管理層形成制約,一來激勵中小股東更多關心公司經營,二來對公司管理層產生監(jiān)督壓力。

當任何一個公司主體的作為或者不作為,妨礙和影響了大多數(shù)股東的利益的時候,其他資本主體可以通過資本本身特有的市場力量來進行監(jiān)督和矯正,以防止任何資本主體的一方,控制和損害公司股東和社會公共利益。

張巍特別指出,大比例持股者對內部管理層的監(jiān)督,不僅利于其自身,更是惠及小股東。畢竟,公司價值提升的好處要按持股比例分攤到所有股東頭上。他們非但沒有損害小股東,相反還為小股東們造福。

“舜之事父,小杖則受,大杖則走。”張巍表示,“資本市場上的投資人面對輕微的信息披露成本以及違規(guī)懲罰或許仍有意愿購入公司股票,充當起監(jiān)控管理層、造福小股東的大比例持股者。一旦信息披露成本升高,尤其是違規(guī)處罰加重,他們就可能不再愿意扮演這樣的角色。然而,大比例持股者的出走,很可能也會帶走資本市場的效率,留下的只有公司內部人士安安穩(wěn)穩(wěn)地自利自肥。”

等到有一天外部投資者因信披違規(guī)的高昂成本而對舉牌上市公司舉足不前,導致內部監(jiān)督匱乏、資本市場效率降低時,那才是資本市場、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們的損失!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成都路橋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